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按照河南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电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的通知》(教办安全[2021]24号)精神及年度计划安排,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,进一步加强火险火情防控,有效降低和防范安全风险,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,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将2021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安排如下:
一、方法及步骤:
(一)第一阶段:3月17日-31日,各单位组织自查。
1、各住宿书院联合保卫处进行检查;
2、商户、场馆、基建工地、仓库、配电设施、演播厅、音响室、图书馆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由保卫处组织人员进行排查;
3、各行政部门、实验室、电教室、外教公寓、留学生公寓、小学、幼儿园、宾馆、水厂、驾校、门诊部等重点部位由本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;
(二)第二阶段:3月24日-31日
校领导、监察审计处、保卫处等部门组成督导抽查组进行督导抽查。抽查部位:学生公寓、商业街、餐厅、场馆、配电场所、教学楼、行政处(室)、专业学院等场所;
三、检查内容:
1、办公区域、教学区域及生活区域的防盗措施是否完善;
2、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;
3、私拉乱接、线路老化、超负荷、违规用电等情况;
4、管制刀具、饲养宠物情况;
5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情况;
6、建筑物、校区及周边的危房、围墙是否存在裂痕、下陷、倾斜、破损等安全隐患。
四、工作要求: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、精心部署。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,对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,确保管辖区域内不出现安全隐患;
2、各住宿书院负责将查没的物品进行封存和登记造册,做到账物相符;
3、各单位于4月1日将自查结果和违禁物品查收清单报于保卫处卞梁老师处进行汇总。
五、处置措施:
各单位在自查、检查的基础上,督导抽查组将对抽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
保卫处
2021年3月16日